| 设为主页 | 保存桌面 | 手机版 | 二维码
普通会员

青州市长运旅游有限公司

青州旅游|青州旅行社

新闻中心
  • 暂无新闻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吕相华
  • 电话:0536-3256162
友情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供应产品 » 旅行社服务
旅行社服务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产品: 旅行社服务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量: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5-07 11:08
  询价
详细信息
 (一)旅行社最基本的义务是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的安全。旅行社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安全标准,有责任和义务在旅游活动期间保护旅游者的人身、财产不受侵害。
(二)旅行社有义务按旅游合同的约定向旅游者提供相应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必须价质相符。
(三)旅行社有义务对由于自身的过失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除因不可抗力或法律特别规定外,因旅行社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损害的,旅行社应给予赔偿。
(四)旅行社有义务在旅游活动期间尊重旅游者的民族习惯。更多信息请关注我公司官网:企业信息.qzlygs.免费信息
旅行社服务
公司其他供应信息 | 旅行社服务
询价单